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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阿坝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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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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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阿坝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992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州政府决定成立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州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律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县(市)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长:范继跃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杜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州金融工作局局长

    苏世升   州人社局局长

    潘建虹   州发改委副主任

    苏建松   州教育局副局长

    张清翠   州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牟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员:何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石    州委编办副主任

    李宏靖   州经信局副局长

    王军亮   州科技局副局长

    王晓成   州民政局副局长

    宋拉扎西州人社局副局长

    岳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州住建局副局长

    李学强   州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王春林   州林草局副局长

    王琼瑛   州商务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董    州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李成琼   州统计局总统计师

    蒋    州国资委副主任

    刘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承明   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何永生   州总工会副主席

    王    团州委书记

    王孝丽   州妇联副主席

    何蔚明   州工商联党组书记

    杨海成   州残联副理事长

    罗    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雷    阿坝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巴    州税务局副局长

    曾万国   州国调队副队长

三、成员单位职责

州委宣传部: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州委编办: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支持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

州发改委:扎实推进就业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工作,积极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程。做好就业形势分析和监测,持续开展就业形势研判,及时掌握全州就业动态,形成半年和全年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做好就业影响监测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

州经信局:研究制定全州工业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助力改善就业环境。

州教育局:参与拟订全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州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阿坝州籍大学生入学情况。

州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人才就业创业。持续深入推进双创,加快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积极支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参与创新创业,鼓励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参与创新创业。

州民政局: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配合做好促进就业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联动相关工作。培育发展社工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州财政局: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强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积极推进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及时拨付贴息资金,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州人社局(办公室):牵头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制定和落实扩大就业、稳定就业、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措施。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培训体制机制,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失业调控,完善预警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建立促进就业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负责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州自然资源局: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中,督促县(市)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

州住建局:加大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城镇创新发展力度,加快补齐小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小城镇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提高行业吸纳就业能力。指导建设系统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强建筑企业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配合做好住房和城镇建设领域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农民工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维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推动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州商务经济合作局:积极扩大境内区域间经济合作,引进促进就业的投资项目。积极搭建区域间就业创业合作平台,支持和推进区域间园区开展就业创业合作。通过发展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等方式促进就业。加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通过扩大消费、促进商贸流通、发展社区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促进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就业。规范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

州文体旅游局: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州实施方案,指导县(市)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利用全州教育培训资源,编制教育培训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等中介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招聘会,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指导建立退役军人州就业创业场所、基地;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树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

州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国有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对新录用人员重点是对新录用大学生的教育培训。

州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支持重点群体、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税收政策。

州市场监管局: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优先为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开业指导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开业登记,简化相关手续。

州统计局:对全州就业状况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州金融工作局:做好就业创业方面金融服务沟通协调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解决创业者融资难等问题。

州林草局:发展绿色经济,鼓励和引导林业和草原行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吸纳就业。鼓励和引导创业者在林业和草原行业就业创业。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林业实用技术培训。

州总工会:参与就业创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县(市)工会组织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就业困难群体中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就业困难群体转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指导和帮助县(市)工会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

团州委: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

州妇联:动员全州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突出妇女就业创业重心,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引导和支持妇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半边天力量。

州工商联: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支持会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州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协调人社、教育、团委等部门,对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实施特殊扶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和引导残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经济实体。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

人行阿坝州中心分行:推进扶贫再贷款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扶贫再贷款运用基地化。贯彻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妇女、失地农民、大学生以及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群体企业创业就业。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广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创业就业提供优惠金融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挥带动创业就业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切实落实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相关要求,壮大几家抬政策合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金融债,拓宽小微企业可贷资金来源。进一步促进银企融资对接,继续组织金融机构深入到区县和工业园区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活动。

阿坝银保监分局:加大对各类创业主体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保险业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满足就业创业主体的有效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就业创业金融支持作用。

州国调队:加强就业及劳动力调查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开展有关就业和劳动力的调查研究,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人社局,宋拉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阿坝州就业创业相关职能已纳入本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阿坝州就业创业联席会议。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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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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