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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推10条措施 助文体旅企业度难关

发布时间: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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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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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阿坝州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复苏,日前,阿坝州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企共度难关十条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给予文体旅企业政策支持。

二是协调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对暂时受困又有发展前景的文体旅企业,不抽贷、断贷和压贷。

三是对全州星级饭店的有线电视费、IPTV业务费,疫情停业期间给予减免,恢复营业后3个月内按50%收取。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费,疫情停业期间给予减免。

四是鼓励全州A级景区和州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对入驻商户减免3个月房租(摊位租金)和物业服务等管理费用。

五是复工复产后,文体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可缓缴6个月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缓缴6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特种设备检验费、垃圾处理费。

六是对已依法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七是根据主管部门认定结果,文体旅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八是鼓励、引导和支持文体旅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健康养生等阿坝州大健康旅游业态,在用地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九是着力发展线上旅游,对利用数字科技、AR和VR技术推出的“旅游+直播”网上营销、浏览体验等线上旅游体验产品的景区和文体旅游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十是组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平台集中进行文体旅宣传,免收文体旅企业宣传费用。统筹全州景区和具备实力的文体旅企业赴客源地开展推介活动,帮助企业走出疫情影响。

(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编辑:谢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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